疑難問題解決
國家工商總局核名,如何辦理國家工商總局核名一、 申請不冠行政區劃企業范圍及條件
(一)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已登記注冊的內資企業;
(二)符合《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》(工商企字〔1998〕第59號)的內資企業集團及其母公司: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,并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;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;
(三)經新聞出版主管部門審批,注冊資本30萬元以上,且名稱中含書名號的出版企業、雜志社等,如“《×××》雜志社”。
二、辦理程序
(一)申請人向國家工商總局申報。
(二)申請人取得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》后,向住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登記手續。
(三)企業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核準后30日內,將加蓋企業印章的企業營業執照(企業集團登記證)復印件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備案。
三、提交材料
(一)全體投資人簽署的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》;
(二)申請名稱冠以“中國”、“中華”、“國家”、“全國”、“國際”字詞的,提交國